基本建设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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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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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概况

青岛理工大学基本建设处学校主管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,其工作职责是:

负责组织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及其报批、实施工作。

负责学校新建(改、扩建)工程及配套设施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,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,做好项目立项、投资概算、建设手续。

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、施工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;代表学校负责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、报审和管理工作,做好项目建设进度控制、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。

严格执行基建财务规章制度,编报学校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支付计划;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,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的财务决算工作;做好基建文书、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。

负责设在基本建设处的学校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工作。

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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